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信访室
(四)第一纪检监察室
(五)第二纪检监察室
(六)第三纪检监察室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
(八)案件审理室
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派驻(出)机构
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
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大龙山林场纪检监察工委
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工委
宜秀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四、直属机构
区党风廉政宣教中心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受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街道)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办理对不起诉决定申请复议、跟踪移送司法后案件进展等相关事宜;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区党风廉政宣教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