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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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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3-24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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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4日至9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场党工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区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场党工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4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6次,并与区主管部门始终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办)、支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场党工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学习不够深入、作风建设顽疾还需整治、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大龙山林场党工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场党工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林场工作实际,新制订制度3项,修改完善制度10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2022年11月14日巡察反馈会后,场党工委书记坚持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扩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11月15日上午,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区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成立了大龙山林场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其任组长,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办)、管理区负责人及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工委委员、副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精干人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11月17日上午,再次组织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逐条讨论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党工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针对反馈的13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2022年12月,因疫情原因,听取口头巡察整改情况汇报2次。2023年1月14日,召开党工委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作相关整改工作调度。2023年2月8日,再次召开党工委会,就13个问题的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逐条讨论完善并通过。在此基础上,亲自修改《中共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定稿。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一是上下联动,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党工委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3类13项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在多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反复修改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经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审核,最终于2022年11月24日下发了《中共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大龙山林场党工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场发〔2022〕7号),作为贯彻落实好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目标导向文件。
二是压实责任,明确整改任务。明确各责任人、责任单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办)、管理区、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通过约谈督促、层层督察督促、层层宣讲督促,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压实落实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台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3个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整改台账。场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12月26日;2023年1月12日、1月13日、1月17日、1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就相关整改工作要求内容开展学习和讨论,对照台账认真做好每个问题整改佐证材料的整理归档,并定期更新完善整改台账,以便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开展日常监督。
截至2023年2月10日,巡察反馈的3方面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49条,制定完善制度13项,清退超标准报销费用340元,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6人。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学习制度》,规范了学习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认真开展二十大精神及党的理论规章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与座谈交流等相结合,既保证了学习数量、频次,更注重了学习质量,方式方法多维度,深度广度上台阶。同时结合林场实际开展的森林防灭火、乌龙溪景区发展建议探讨和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专业知识学习更好地发挥了指导具体工作实践的作用;三是通过欧投行项目实施加大了营造林力度,规范项目实施,保证了项目苗木成活率。近期,积极申报了2023年度新造林项目381亩、森林抚育项目1072.5亩;四是发挥林场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在前期订立合同的基础上,持续实现经济效益并着力推动后续发展。辖区景区在疫情影响下仍保持较高的旅游热度,游客量和总收入逐年攀升。2022年9月28日,招商引入客商在我场龙王庙管理区挂牌成立项目部。同时,积极探索碳汇交易,已有两家企业先后于10月20日、10月26日、12月15日前来我场就碳汇事宜交流座谈并达成初步意向;五是工作人员在重点时段加大对重点区域的防控巡查力度,保持了我场青山白化防控治理的良好态势,及时制止一起违规修坟行为。 
2.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仍需拓宽思路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6日、11月21日,通过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关论述的学习,班子成员和广大帮扶干部对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二是在2022年12月14日,场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溪安村开展村情调研,与村两委成员座谈交流,全面核查梳理了2022年度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并对2023年度帮扶工作提出明确思路;三是在2022年12月14日,场林业专家深入溪安村茶园现场查看茶叶长势,并就有关技术问题现场进行指导,助力产业发展、乡村振兴。2023年初,助力溪安村申报宜秀区2023年度欧投行项目现有林抚育计划201亩、新造林计划97.5亩;四是在2022年11月17日的党工委会议上,明确由一名副场长领衔,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扶贫村产业项目发展。已分别于9月5日、11月14日邀请芜湖、合肥等相关客商赴溪安村考察,就牡丹花种植等项目进行深入交流。
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5月31日、9月16日、12月30日,通过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的二十大之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等理论学习,场班子成员从思想上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有认同、有强化。2022年已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中;二是修改完善了《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场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岗双责”,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修改完善了《安庆市大龙山林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4.针对作风建设顽疾还需整治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5日,通过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勇于担当部分重要论述以及《敬业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相关内容,提高了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责任担当意识,以及干部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二是经党工委会研究,自2022年11月17日起,所有阶段性具体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经办科室(人);三是项目管理人员、办公采购人员于2023年1月17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2〕672号)等文件,强化了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推进工作的业务知识;四是2022年12月20日,对苗圃租赁地进行了丈量复核,实测总面积为12.74亩,租赁费用虽与合同有出入,但与实际应付租赁费用相符,及时完善了相关资料;五是场纪工委加强对职能科室、管理区责任落实工作的监督作用,①是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元月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②是12月底开展一次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督查,③是对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日常工作开展不间断督查,督查中对个别工作落实不力责任人员现场口头批评3人次,并监督及时落实整改。
5.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管理人员、办公采购人员于2023年1月17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2〕672号)等文件,提升了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推进工作的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程序,规范项目从立项、招标到实施以及多方验收和最终支付程序;三是新制作了《合同会签单》,在项目实施前完善了对项目合同的审核把关,要求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核会签;四是组织人员对这两个项目资料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完善了相关手续。同时也对近期相关项目进行了核查,未新发现类似情况发生,规范了合同约定条款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程序。
6.针对工会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13日,通过集中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熟知了基层工会收支的相关规定;二是自2022年1月起按照规定收缴了工会会费,工会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建账;三是认真梳理了近年来开展的工会活动支出情况,及时纠正了个别违规超支现象;四是在2023年2月8日的党工委会上,对时任分管负责同志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规范后期工会活动经费支出。
7.针对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认真细致编制2023年预算;二是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三是编制《大龙山林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宜秀区大龙山林场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严格规范预算支出;四是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代账,规范财务管理。
8.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月12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安徽省林业资金管理办法》;二是编制了《大龙山林场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人员于2023年1月12日进行了集中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财务人员细化设置了会计核算科目,据实记账、规范记账,严格把控项目资金执行;四是开展了相关项目核查及绩效自评,对资金投入、产出指标、效益情况进行了分析,已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五是2022年12月20日,场财务分管领导对我场现代账单位财务专业人员代表开展了约谈,督促其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登记等,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规定做好规范落实。
9.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月12日认真学习了安庆市财政局(财行〔2016〕168号)《安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二是经核查,相关人员清退了超标准报销340元;三是在2023年2月8日的党工委会上对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督促财务人员按照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今后严把报销凭证审核关。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0.针对主题教育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14日,第一党支部书记与相关同志开展了谈心谈话,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写党史教育心得。2023年1月29日,场党工委书记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也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带头写,带头深入思考,结合林场和自身工作实际多写体会心得;二是强化全体党员理论学习,开展了多平台、多元化学习;三是完善了《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学习制度》,规范了学习内容、学习考勤和工作要求,不定期开展审核干部职工学习笔记。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思想政治学习,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坚决落实,党员同志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组织观念得以增强;二是加强了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及职工的谈心谈话,增加了思想交流频次,互提意见直面问题,真正“红红脸、出出汗”;三是通过召开退休党员座谈会、包保社区座谈会、进社区、进单位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意见质量。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1条,其中班子6条,成员5条;四是高质量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勇于担当系列重要论述,并撰写了高质量心得体会,思想政治受洗礼;二是制定了《安庆市大龙山林场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情;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注重政治统领,德才兼备,选贤任能。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考核,在场大力开展了推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一名同志由七级晋升到六级,两名同志由八级晋升到七级,激发了工作积极性。同时在场干部职工中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选出相应职位人选,做到摸清民意,心有底数,为干部推荐交流工作做好了准备,并积极向区委提出班子及中层交流意见;四是2023年1月18日,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工作人员交流座谈,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疫情信息情况进行了核查,指出存在工作失误,要求严肃工作态度,提高责任心。
13.针对工作思路不够创新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加强班子与党员干部的创新理论学习,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二是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经验,举全场之力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国有林场;三是制定了《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学历教育暂行规定》,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近两年已有多名工勤技能人员向专业技术岗位转岗,人才队伍结构更优化。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2022年12月9日、2023年1月5日,组织林场职工参加了森林防火培训、机械器具操作培训等,2023年始,组织场干部职工参加了由省国有林管理局组织的线上培训,提升了林场职工的整体素质;四是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场闲置资产进行了认真梳理登记,通过租赁、加强招商引资、宣传册推介等方式,尽力盘活闲置资产。针对已签订的多个合作框架协议,着力加快推进落实力度,2022年9月28日,招商引入客商在我场龙王庙管理区挂牌成立项目部。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场的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只是阶段性,还需常抓不懈、长效落实,要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成果。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场党工委将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完善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每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台账,逐个监督,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林场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338760;
邮寄地址:宜秀区政务大楼五楼(西)A0508室;电子邮箱:154680868@qq.com。
 
 
 
 
中共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