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安庆市宜秀区纪检监察网站, 现在时间:

中共宜秀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医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 时间:2026-08-31 11:43:00
  • 点击率:
  • 字体: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26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医保基金管理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6年8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及相关部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清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自我革命的有力举措,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巡察整改工作总牵头、负总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承担整改责任。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三)坚持闭环管理,狠抓整改落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按照“见底清零”的要求,对巡察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安排。

(四)深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同步依规依纪开展追责问责,追回违规医保资金,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 持续强化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一是组织培训提升能力。先后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等培训会,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培训。二是约谈问责倒逼整改,责令限期开展居民医保结算服务。三是建立机制跟踪问效。建立按季调度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率机制,全区已签订医保协议的51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部开展结算,推动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和异地结算业务,实现基层全覆盖。四是强化制度保障。编印《医保监管法规汇编》下发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

2. 持续严格落实医药平台集中采购制度。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工作的通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履约。二是开展第六批、第八批集采药品完成情况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卫生院申报奖补资金。三是举一反三,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等培训会,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四是对未完成集采任务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开展约谈,提出集采任务工作要求。

3. 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引导。一是下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缴费宣传海报、宣传单页。二是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等培训会,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三是联合区卫健委、第一人民医院联合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四是已督促相关卫生室(站)等悬挂定点医保机构标识。五是举一反三,对全区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督促未悬挂定点医保机构标识的医疗机构全部悬挂。

4. 持续夯实乡镇医保办基础工作。一是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等培训会,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二是召开巡察整改约谈提醒会,对6个乡镇(街道)医保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编制最新医保政策文件通过电子档下发。四是重新整理更新乡镇医保办人员花名册,动态掌握基层人员情况,结合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5. 持续加强基层医保业务指导督促。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批示精神及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二是召开区医保局巡察整改约谈提醒会,对6个乡镇(街道)医保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制定出台《安庆市宜秀区医保局“强党建、守底线、严整治,打造政治可靠、本领高强、作风过硬的医保铁军”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明确4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43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情况

6. 持续规范医保限定支付用药行为。一是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等培训会,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二是会同区纪委、卫健委对六家乡镇卫生院进行突击检查。三是先后两次组织约谈6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通报医疗机构超医保限定支付用药等具体问题,对其批评教育,下达违规行为处理通知书,责令退回违规医保报销所得。四是举一反三,组织6家卫生院(村室)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五是编印《医保监管法规汇编》下发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

7. 持续整治重复收费和重复检查问题。一是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等培训会,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二是按照市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原则,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已就两家医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作出相应处理,区医保局不再就此问题作出处罚。三是约谈相关卫生院(室)负责人,对相关违规问题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处理。四是举一反三,充实检查力量。先后3次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卫健委对全区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约谈批评教育,下达违规行为处理通知书,责令限期退回违规报补的医保基金,并要求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同时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理。

8. 持续打击定点零售药房串换药品行为。一是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等培训会,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二是约谈相关零售药房,责令退回违规所得金额及违约金到市医保中心专户。三是举一反三,充实力量,先后6次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医保基金全覆盖联合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7家医疗机构发现的问题,组织约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退回违规报补的医保基金。

9. 持续严查定点零售药房倒卖药品行为。一是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等培训会,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二是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对相关3家公司作出了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处理,并对有关药店作出了中止3个月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先后6次牵头组织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解除协议的3家公司其他连锁分店开展医保基金联合检查,对中止协议的药店开展“回头看”现场检查。

10. 持续加强药品账实相符管理。一是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等培训会,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二是约谈相关卫生院主要负责人,通报账实不符具体问题,下达违规行为处理书,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会同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医保基金联合检查,督促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四是举一反三,充实力量,先后6次牵头组织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医保基金联合检查,目前已经完成全覆盖现场核查。对相关问题药店开展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开展自查自纠提交整改报告,并开展“回头看”检查。

11. 持续规范药械贮存管理。一是对辖区6家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规范药房建设验收行动。对问题清单中的13家卫生院(室)、7家零售药店药械贮存条件均不达标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区范围内医疗机构药械储存和摆放情况开展排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排查医疗机构78家次。三是在药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期间,深入医疗机构和药房等单位通过“以检代训”的方式,帮助企业排查并分析问题,累计服务药械经营单位10家,有效提高了医药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12. 持续规范药品摆放管理。一是督促问题清单中的相关单位按照药械的贮存要求分区分类存放药械,对6家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药械经营单位18家次。同时结合检查开展普法宣传,向经营户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与诚信经营理念。

13. 持续规范药品诊疗项目明码标价。一是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执行明码标价行为机构,执法人员现场发放告诫书,指导以多种形式实现药品的明码标价。二是联合执法实现全覆盖检查。多次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卫生院5家、村卫生室35家、零售药房30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整改。

14. 持续整治无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一是对问题清单中的5家零售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对相关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现场对5家药店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5家药店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并进行了复查,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结合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在全区部署开展零售药房监督检查行动,排查风险隐患,查处违法行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21家次。三是在药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科普安全用药知识,现场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科普群众100余人次。

15. 持续强化执业药师处方审核责任。一是对相关药店药师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其审方不严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现场对2家药房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认真做好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并进行了复查,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段,安排区局班子成员每日带班组成5个检查组,每日开展市场巡查,在巡查中随机抽查商业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零售药房,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经营户8家次。三是在日常检查中,工作人员结合场所实际,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的工作原则,围绕处方药销售规定、执业药师岗位职责等方面,对从业人员细致讲解药品安全的管理要求,确保将各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16. 持续严格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批示精神及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二是召开医保基金联合检查工作部署会,部署检查任务,明确检查要求,宣布检查工作纪律。三是就检查业务进行专题培训。检查人员应检查医药机构资质、两定平台、医生资质、追溯码、账目系统是否稳定。四是举一反三,充实力量。先后6次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医保基金联合检查。目前已经完成全覆盖现场核查。就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约谈,下发违规处理通知书限期退费并责令自查自纠。

17. 持续堵塞药械日常监管漏洞。一是分别对相关问题卫生室开展检查,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已意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并积极改正。二是补充监管力量,对监管任务重的大桥市场监管所不定期进行人员支援,并新增1名事业编制监管人员,缓解人员紧张。三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业务培训课,加强药品业务监管知识培训,提高监管履职能力。四是对三家卫生室所在的大桥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大桥所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

18. 持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全区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专题培训,累计培训136人次。二是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回头看复查,对全区5家村卫生室开展随机抽查未发现滥用抗生素现象。三是由行政许可科牵头,就抗菌药物静脉输入操作规范组织两次专项考核,覆盖全区村卫生室人员,通过两次考核实现全员达标并予以核准。四是依据《安徽省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头孢曲松属于非限制级抗生素,其使用范围相对广泛。经专家会议研讨,不存在滥用抗生素的情况。

19. 持续规范监督检查记录管理。一是召开党组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8次。二是召开医保基金联合检查工作部署会,部署检查任务,明确检查要求,宣布检查工作纪律。三是就检查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召开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培训会。四是召开约谈提醒会,对乡镇医保办负责人及机关参加检查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制定出台《安庆市宜秀区医保局“强党建、守底线、严整治,打造政治可靠、本领高强、作风过硬的医保铁军”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明确4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43项。举一反三,对2025年医保基金联合检查记录进行排查,未出现上述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20. 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一是约谈乡镇卫生院分管医保工作负责同志,通报15家村卫生室未建立医保制度问题,限期整改。二是督促15家未建立医保制度的医疗机构制定医保管理制度并上墙。三是编印《医保监管法规汇编》并下发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四是牵头组织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医保基金联合检查6批次,对全区4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尚未发现其他医疗机构存在类似问题。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21. 持续强化督促整改闭环管理。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完善相关制度,实行闭环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并印发《宜秀区卫健系统整改闭环管理工作制度》,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建立“发现问题—形成台账—整改落实—对账销号—长效巩固”的有效闭环,同时以制度为基础,推动全系统各单位参照建立内部闭环管理流程,实现整改工作标准化。三是按照市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原则,对两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医院不再作出处罚,目前两家医院均已退费。四是召开医保智能审核监管等政策培训会,组织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召开医保监管法规暨医保业务培训会。五是区医保局牵头组织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对4家定点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问题。六是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三医”联动工作机制》下发至各乡镇医保办、市场监管所并抄送乡镇卫生院,贯彻执行。移交检查发现8条问题线索给市场监管局处理。七是举一反三,充实力量,先后6次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医保基金联合检查。对7家存在违规问题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发违规处理通知书限期退费并责令自查自纠。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对正在推进的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继续组织人员参加2026年行政执法考试,扩充持证执法力量,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覆盖能力。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将整改工作动力转化为干事创业成效,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及时修订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推动从“集中整改”向“常态治理”转变,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基金监管水平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939395;邮政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宜秀区政务大楼A区三楼医保局A0301室;电子邮箱:aqyxybj@163.com。

 

中共宜秀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