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扶贫领域齐伸手 书记主任受严惩
早在2009年,刘雷与原村委会委员刘吉奎合谋将村集体所有的243亩机动地以个人名义上报并领取粮补款。三年间,刘雷和刘吉奎共违规领取粮补款近6万余元。2011年,刘吉奎去世后,刘雷“沿袭传统”主动找到新任村委会主任刘西礼,将刘吉奎名下的80亩机动地以刘西礼名义上报,刘西礼当即表示同意。2012年,刘雷和刘西礼共同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6647.93元。2012年,刘雷神又不知鬼不觉地以其本人和刘西领的名义上报机动地保险,骗取赔偿款7921.8元。
刘雷不仅侵占群众利益,更令人发指的是把魔爪伸向了可怜的孤儿身上。2011年至2014年7月,刘雷兼任东刘集镇敬老院院长期间,四年财政拨付51600元孤儿补贴至刘雷账户,但刘雷陆续上缴至敬老院43200元,余款8400元被其明目张胆私吞。
村书记胆大妄为,村委会主任刘西礼也同样没闲着,2011年,他从各生产队收了94000元社保费,但是因工作马虎,缴纳社保群众统计不全,200多人信息未能输入系统,导致剩余20000余元一直在镇社保站账户。2013年,刘西礼除去为村民补交部分农户新农保保费后,将剩余6300元据为己有。
2016年7月28日,县人民法院判处刘雷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2016年9月8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雷开除党籍、刘西礼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执纪者说:近年来,中央、省、市、县各级拨付了大量的专项惠民资金,对改善民生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部分乡村干部认为资金是上级“白给的”,利用群众对资金拨付使用政策不了解的漏洞,心生邪念。这起案件,都是村干部在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中“雁过拔毛”。不论是粮食补贴、农业补贴还是孤儿生活补助,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救命钱”,基层干部作为第一关口,必须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为群众办事实。各级党委、纪委必须夯实“两个责任”,加强对乡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不给“雁过拔毛”以可乘之机。(五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