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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就加强对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督查问责发出通知

  • 来源:安徽省纪检监察网
  • 时间:2017-05-09 11: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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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日,省纪委下发通知,就加强对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督查问责工作提出要求。通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出台《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省委书记李锦斌明确指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提出的要求,实施绿色发展行动,加快建成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李锦斌同志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配合支持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当做重大政治任务,真正重视到位、配合到位、保障到位。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保督察一系列决策部署,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严格依规依纪,从严从快查处问责。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查问责工作,将其列入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议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5〕45号)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皖办发〔2016〕68号)相关规定,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尽快问责处理到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徽期间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经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后需进一步问责处理的,要及时移交、尽快受理。要紧紧围绕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深挖细查隐藏其后的失职渎职、违规乱纪等贪腐行为,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旦发现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条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定性量纪,严肃追责问责。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该问责不问责、问责迟缓或不力等情形,也要严肃追责。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这次督查问责,紧盯“关键少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必问”的要求,坚决做到应追必追、追必从严,绝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督促各地各部门及其“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要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作用。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我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涉案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与各类媒体建立快速反应协作机制,及时发布督查问责信息、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的惩戒问责氛围,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要通过督查问责有效传递压力,拧紧责任螺丝,从而改进工作、推动各项环保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要注重从问责过程中,挖出病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建立一批制度,坚决堵塞制度漏洞,以求正本清源,形成长效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此次督查问责为契机,分门别类梳理实例,条分缕析研判事由,切实从实体和程序上建立多道“防火墙”,为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